本标准规定了户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分类、型号、组成、适用条件、材料和配套设备、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单套处理能力不超过2.0 m3/d的户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以下简称"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