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用质谱法测定试样中烃类组成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馏成范围为204~343℃(用GB/T 6536测定5%~95%的回收温度)的直馏中间馏分,确定其中的链烷烃、一环环烷、二环环烷、三环环烷、烷基苯、茚满或萘满(或两者)、茚类或CnH2n-10(或两者)、萘、萘类、苊类或CnH2n-4(或两者)、苊烯类或CnH2n-16和三环芳烃等烃类的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