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化工精密仪器及配套仪器抗震鉴定和减震措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9度地区的石油化工企业在役精密仪器及配套仪器的抗震鉴定和加固,不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大于9度地区的石油化工在役精密仪器的抗震鉴定和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