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的活塞式压缩机大块式(或墙式)基础和工作转速n大于3000r/min的离心式压缩机框架式基础的设计。具有类似上述机器扰力、扰力矩的其他基础,可参考本规范进行动力计算,但振动控制值需按该机器要求确定。 本规范不适用于支承在楼盖上的机器基础的设计。 执行本规范时,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