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行业标准 > 石油化工标准
SH 3501-2002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下载

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有毒(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中度危害和轻度危害)、可燃介质管道工程的施工和检验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压力400Pa[绝压]~42MPa[表压],设计温度-196℃~850℃的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长输管道及城镇公用燃气管道的施工及验收。

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