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以各种渣油或重油为原料经过延迟焦化生产的石油焦(生焦)的产品分类、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包括普通石油焦(生焦)和石油针状焦(生焦)。本标准适用于作普通功率石墨电极、铝用炭素原料等用途的普通石油焦(生焦)和超高功率、高功率石墨电极原料的石油针状焦(生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