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非埋地管道的地震作用、抗震验算和抗震措施的基本要求。本规范适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不大于0.40g,或抗震设防烈度9度及以下的地区、公称压力不大于42MPa的石油化工非埋地金属管道(以下简称管道)的抗震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长输管道的抗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