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工厂制造碳钢和低合金钢无缝和焊接对焊管件的材料、设计、规格、制造检验及标志的基本要求。本标淮包括弯头、三通、管帽、拔制汇管、异径管接头以及在工厂内焊接的加长段和过渡段。本标淮适用于油气输送管道用公称直径不大于DN1500的钢制对焊管件。 经供需双方协议,可制造特殊尺寸、形状、公差的钢制管件;当采用本标准以外的材料时,应符合相应的材料规范要求。当此类管件满足本标准所有其他规定时,应被认为是部分符合本标准的管件,但应对其做适当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