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轻便胶鞋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天然或合成的各种纺织物以及以天然皮革或合成皮革等为主要帮面材料,以橡胶材料为主要鞋底材料,用热硫化方法生产的供日常生活一般穿用的各种结构的男女时装鞋和便鞋。本标准不适用于鞋号小于等于195的布面童胶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