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电器设备服役环境(包括温度、相对湿度、化学介质、振动和腐蚀环境等级等)的测量和评价方法,并提供了环境控制措施及建议。本文件适用于我国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海域海上风力发电机组机舱、塔筒和轮内电器设备整机服役环境,以及控制系统和变流器等电器设备内部电子及电器元件服役环境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