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和指导生物质气化多联产系统设计,使生物质气化多联产系统满足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要求,制定本导则。本导则适用于单台气化炉生物质原料处理量不小于0.5 t/h的生物质热化学反应气化多联产系统。本导则规定了以农林生物质为主要原料,采用热化学反应气化多联产工艺,制取生物质燃气、生物质炭、生物质液等产物的多联产系统的设置原则、系统设计等要求。生物质气化多联产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