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风力发电设备在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四大海域海上服役过程中所处的环境参数组分级、严酷程度、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防护措施及其标志、贮存和包装等。本标准适用于在海上特殊环境条件下,风力发电设备设计、运输、贮存、运行等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