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用1、2、3级碳钢和低合金钢承压铸件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外形尺寸等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用1、2、3级碳钢和低合金承压铸件的制造和验收。本部分不适用于主蒸汽限离阀阀体、主给水止回阀体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碳钢和低合金钢铸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