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水电工程数字流域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水电工程数字流域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包括基础地理数据获取、加工、建库、更新、共享和系统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水电工程数字流域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