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执行A类功能系统所使用的数据通信的要求。本标准也规定了执行A类功能的设备与其他系统(包括执行B炎、C类功能及执行非安全重要功能的系统)之间的数据通佗的接U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核电)仪表和控制系统内部的数据通信,不适用于通过电话、无线通信、语音、传真、电子邮件、有线广播等方式进行的通倍。本标准不包括数据通信设备内部的运行和详细技术规范。本标准不适用于处理器单元及其存储器和控制逻辑之间的内部连接和数据通信。本标准也不涉及仪表和控制计算机系统的内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