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智能终端、合并单元、智能终端合并单元集成装置等保护和控制用智能单元设备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随设备供应的文件等。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工程的保护和控制用智能单元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其他扩建、改建工程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