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水电工程小流域水文计算,统一计算原则、基本内容和技术要求,保证设计质量,提高成果精度,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水电工程涉及的集水面积不超过1000km2的小流域水文计算。 小流域水文计算应根据设计要求和资料条件,确定水文计算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 小流域水文计算应重视基本资料和调查研究。工程河段缺乏实测水文资料时,应根据设计要求尽早设立水文测站或增加测验项目。 小流域水文计算所依据的资料系列应具有可靠性、一致性和代表性。 小流域水文计算方法应科学、实用,计算成果应进行合理性检查。 水电工程小流域水文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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