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氢气的生产贮存及分配系统、氮气贮存和供应系统、核岛氮气分配系统、氧气供应系统以及二氧化碳贮存和供应系统的设计原则,包括系统的功能要求、系统参数、系统的设计要求、安全和抗震等级、设备的设计要求以及设备的布置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供氢、供氮、供氧、供二氧化碳系统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