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二代改进型压水堆核电广余热排出泵的鉴定方法、鉴定程序和文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二代改进型压水堆核电厂余热排出泵的鉴定,其设备范围涵盖泵、支架、底座与地脚螺栓、联轴器、轴承的润滑和密封系统等。浆的配套件,如电机、非金属部件及材料(润滑油、 O 形圈等)、机械密封等不在木标准鉴定范围内。其他堆型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