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1、2、3级Q235HR、Q265HR、Q295HR和Q355HR碳钢和低合金钢钢板的制造、检验和验收等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用公称厚度不大于250mm的1、2、3级Q235HR、Q265HR、Q295HR和Q355HR碳钢和低合金钢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