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运行期间辐射防护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首次装载核燃料后的调试、运行以检查、试验、维修等所有涉及辐射风险的生产活动以核事故应急响应中工作人员的照射控制。核电厂厂址选择、设计、建造和退役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