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低频振动传感器校准的性能要求、器具控制、方法、结果处理以及复校间隔等。本标准适用于监测水轮发电机组、风电场风机、泵站泵组等设备(定子铁心振动除外)的0.5Hz~100Hz低频振动传感器的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