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应急给水系统基本的设计要求,它包括与系统设计直接相关的运行、维修和试验要求,但不包括设备的详细设计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二代改进型压水堆核电厂应急给水系统的设计,其它同类型核电厂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