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直 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和中国环境科学研 究院。 本标准验证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站、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和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3 年12 月5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4 年7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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