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平板玻璃制造污染源源强核算的基本原则、内容、核算方法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平板玻璃制造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平板玻璃制造正常和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污染源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况下的源强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