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增中水泥排气管道的分类、分级、规格与标记、原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耐碱玻璃纤维为主要增强材料、快硬硫铝酸盐水泥或低碱度硫铝酸盐水泥为胶凝材料、砂子为集料制成的玻璃纤维培强水泥排气管道。 本标准适用于厨房排烟、卫生间排气、燃气热水器废气排放所用的立管管道井。不适用于工业用通风管道和空调工程中的通风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