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玻璃水平钢化炉用熔融石英陶瓷辊的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玻璃水平钢化炉中承托和传输玻璃用的熔融石英陶瓷辊(以下简称石英瓷辊)。 本标准适用于氧化铝含量不低于70%的耐磨氧化铝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