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玻纤镁质胶凝材料波瓦及脊瓦的分级、分类与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保管、包装与运输等。本标准适用于以氧化镁(MgO)、氯化镁(MgCl(2))和水(H(2)O)三元体系,经配制和改性而成的、性能稳定的镁质胶凝材料并以中碱或无碱玻纤开刀丝或网布为增强材料复合而制成的波瓦及脊瓦。适用于作覆盖的屋面和墙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