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尾气净化用金属载体催化剂中铂、钯和铑量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新制和失效尾气净化用金属载体催化剂中铂、钯和铑量的测定。测定范围:铂量:10μg/g~2000μg/g;钯量:10μg/g~4000μg/g;铑量:5μg/g~1000μ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