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铝箔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要求、计算原则、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铝箔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和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变形铝及铝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第3部分):箔材》为YS694的第3部分。 《变形铝及铝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第3部分):箔材》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变形铝及铝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第3部分):箔材》主要起草单位: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变形铝及铝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第3部分):箔材》参加起草单位: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铝业西北铝加工分公司、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中铝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云南新美铝铝箔有限公司、华北铝业有限公司、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常铝铝业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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