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羧乙基锗倍半氧化物中无机二氧化锗、羧乙基锗倍半氧化物、铅、镉、汞及砷含量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测定羧乙基锗倍半氧化物中的无机二氧化锗,测定范围:0.005%~0.050%;羧乙基锗倍半氧化物,测定范围:98.5%~100.0%;铅、镉、汞,测定范围分别为(0.01~1.0)×10-4%、(0.01~0.5)×10-4%、(0.01~0.5)×10-4%;砷,测定范围:(0.10~1.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