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造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技术要求、计算原则、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节能管理与措施。本部分适用于采用重熔用铝锭、铝液及废料作为原料生产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造锭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和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