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热电偶用贵金属丝材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供应方式、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订货单(或合同)内容等。本标准适用于制造工业热电偶的贵金属丝材(以下简称偶丝)。《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工业热电偶用贵金属丝材》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YS/T378-1994、YS/T349-1994。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的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