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保温车、冷藏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随车文件、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改装的保温车、冷藏车和保温半挂车、冷藏半挂车,其它型式的保温车、冷藏车亦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代替QC/T449-2000、QC/T450-2000。 本标准部分采用ECE/TRANS/165《易腐食物国际运输及其特种运输设备条约》(ATP)和JIS D 4001-1995《冷藏保温汽车的隔热车厢》中冷藏车分类、漏气倍数和总传热系数的定义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与QC/T449-2000 QC/T450-2000相比主要修订如下: -将技术条件与试验方法合并。 -原标准中采用漏气量和总漏热率衡量车厢气密性能和隔热性能,现标准中采用漏气倍数和总传热系数,这与ATP和JIS要求相一致。 -增加了侧面防护要求和后下部防护的要求。 -增加了行驶温度记录仪的要求。运输过程中货物温度具有可追溯性,保证货物运输安全。 -增加了制冷机组的要求。 -对厢内照明装置作了明确规定。 -删除了车厢后门和侧门开启角度的要求。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集车辆(山东)有限公司、上海开利运输冷气设备有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道彭、文琛、候永华、梁仲文、周国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