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普通螺纹公称直径为4mm~30mm紧固件的紧固扭矩。 本标准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以控制扭矩方式进行的紧固:外螺纹件的机械性能符合GB/T 3098.1规定的8.8、10.9和12.9级;内螺纹件的机械性能符合GB/T 3098.2或GB/T 3098.4,且具有充分发挥螺纹连接副承载能力的强度;螺纹符合GB/T196,螺纹精度不低于GB/T 197规定的6级;内、外螺纹件的六角对边尺寸符合GB/T 3104规定的标准系列;外螺纹件在紧固中承受轴向拉伸载荷。 本标准不适用于外螺纹件在紧固中承受压缩力的紧定螺钉、由外螺纹件攻出螺纹的自攻螺钉及木螺钉、采用弹簧垫圈或弹性垫圈的螺纹紧固件以及有效力矩型螺纹紧固件的紧固。当表面状态、支撑面尺寸及形状与标准条件差异较大,以致预紧力不能满足要求以及对预紧力有特殊要求时,应对紧固扭矩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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