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金城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产品图样和设计文件的格式、基本要求、完整性、采用和更改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产品的图样和设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