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辐条式车轮术语及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辐条式车轮。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南昌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江苏圆通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亚新科双泰(四川)零部件有限公司 。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永康市君健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百强汽车摩托车零配件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建发、马振新、刘成通、徐康君、王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