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二甲醚汽车专用装置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汽车用二甲醚、额定工作压力为2.0 MPa的专用装置。
本标准为首次制订。 由于二甲醚的沸点、密度、饱和蒸汽压力等物理性质与液化石油气十分接近,储存方式与液化石油气相同,本标准在编写中参照了QC/T 247-2002 《液化石油气汽车专用装置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星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新奥九环车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洪华、方衍、何云堂、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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