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车用燃气喷嘴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环境温度为-40度~+120度条件下,以符合GB 18047要求的汽车用压缩天然气或符合GB 19159要求的汽车用液化石油气为工作介质的汽车用燃气喷嘴。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发动机厂、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重庆国能投资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开国、陈万应、王一光、贾雨、李静波、谢继明、汪凯。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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