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动高温清洗机型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排出压力不高于18MPa、额定流量不大于15L/min、工作温度不高于150℃、工作介质为不含颗粒清洗剂与清水的混合液的电动高温清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