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第71号公告发布。自2006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振动式药物超微粉碎机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与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振动式药物超微粉碎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