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第71号公告发布。自2006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药物溶出试验仪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口服固体制剂药物溶出试验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