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摆线针轮减速机(以下简称减速机)承载能力及传动效率的试验条件、试验仪器设备、试验装置、试验方法、数据处理及测定结果的判定。本标准适用于双轴型(包括电动机直连型)一级传动减速机、双轴型二级和三级传动减速机,其他类型的摆线减速机也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