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漩流光饰机的产品型号、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其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被光饰工件的温度为-20℃~50℃。本标准适用于对最大几何尺寸小于150mm的金属零部件的抛光、去毛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