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有机工质为介质、采用朗肯循环的发电装置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在工厂生产加工组装的蒸发温度不大于320℃的以有机工质为介质、采用朗肯循环的发电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