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船用机电式控制电路电器的定义、符号、代号、分类、正常使用和安装条件、结构和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船用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作控制、信号、联锁等用途的控制开关。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500V(频率不超过1000Hz)或直流600V的控制开关。 本标准一般不推荐用于工作电压小于交流或直流100V的控制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