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微型电流互感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频率为45Hz~65Hz、电压不超过660V(rms)、额定二次电流为1mA~100mA、供电子式电能表及其他仪器仪表使用的新制造的微型电流互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