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桥式起重机用空气调节机的型式和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名义制冷量大于30kW至30kW、使用环境温度不高于75℃的桥式起重机用空气调节机。其他高温环境移动机械用空气调节机也可参照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