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氮化硅结合碳化硅板制品的代号,尺寸规格,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温度不高于 1500℃ 的氮化硅结合碳化硅的棚板、隔焰板及其它板。 本标准于 2000 年1月4日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