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转筒干燥机托轮装置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主要适用于筒体内径为Φ1000mm~4500mm的转筒干燥要的托轮装置,也适用于圆筒冷却机、圆筒混合机等回转圆筒设备的托轮装置的设计、制造及验收。